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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周列国志(185)

作者:(明)冯梦龙

遂依敖山之险,结成七个小寨,连络如七星,楚不敢逼。直到楚兵尽退,方才整旆而还。此是后话。

再说荀首兵转河口,林父大兵尚未济尽,心甚惊惶,却喜得赵婴齐渡过北岸,打发空船南来接应。时天已昏黑,楚军已至邲城,伍参请速追晋师。庄王曰:“楚自城濮失利,贻羞社稷,此一战可雪前耻矣。晋、楚终当讲和,何必多杀?”乃下令安营,晋军乘夜济河,纷纷扰扰,直乱到天明方止。史臣论荀林父智不能料敌,才不能御将,不进不退,以至此败,遂使中原伯气,尽归于楚,岂不伤哉?有诗云:

阃外元戎无地天,如何裨将敢挠权?

舟中掬指真堪痛,纵渡黄河也腆然!

郑襄公知楚师得胜,亲自至邲城劳军,迎楚王至于衡雍,僭居王宫,大设筵席庆贺。潘党请收晋尸,筑为“京观”,以彰武功于万世。庄王曰:“晋非有罪可讨,寡人幸而胜之,何武功之足称耶?”命军士随在掩埋遗骨,为文祭祀河神。

奏凯而还,论功行赏,嘉伍参之谋,用为大夫,伍举、伍奢、伍尚、伍员即其后也。

令尹孙叔敖叹曰:“胜晋大功,出自嬖人,吾当愧死矣!”遂郁郁成疾。

话分两头,却说荀林父引败兵还见景公,景公欲斩林父,群臣力保曰:“林父先朝大臣,虽有丧师之罪,皆是先谷故违军令,所以致败,主公但斩先谷,以戒将来足矣!昔楚杀得臣而文公喜,秦留孟明而襄公惧,望主公赦林父之罪,使图后效。”景公从其言,遂斩先谷,复林父原职,命六卿治兵练将,为异日报仇之举。此周定王十年事也。

定王十二年春三月,楚令尹孙叔敖病笃,嘱其子孙安曰:“吾有遗表一通,死后为我达于楚王,楚王若封汝官爵,汝不可受,汝碌碌庸才,非经济之具,不可滥厕冠裳也,若封汝以大邑,汝当固辞,辞之不得,则可以寝邱为请,此地瘠薄,非人所欲,庶几可延后世之禄耳。”言毕遂卒。孙安取遗表呈上,楚庄王启而读之,表曰:

臣以罪废之余,蒙君王拔之相位。数年以来,愧乏大功,有负重任。今赖君王之灵,获死牖下,臣之幸矣。臣止一子,不肖,不足以玷冠裳;臣之从子薳凭,颇有才能,可任一职。晋号世伯,虽偶败绩,不可轻视,民苦战斗已久,惟息兵安民为上。“人之将死,其言也善”,愿王察之。

庄王读罢,叹曰:“孙叔死不忘国,寡人无福,天夺我良臣也?”即命驾往视其殓,抚棺痛哭,从行者莫不垂泪。次日,以公子婴齐为令尹;召薳凭为箴尹,是为薳氏。庄王欲以孙安为工正,安守遗命,力辞不拜,退耕于野。

庄王所宠优人孟侏儒,谓之优孟,身不满五尺,平日以滑稽调笑,取欢左右,一日出郊,见孙安砍下柴薪,自负而归。优孟迎而问曰:“公子何自劳苦负薪?”孙安曰:“父为相数年,一钱不入私门,死后家无余财,吾安得不负薪乎?”优孟叹曰:“公子勉之,王行且召子矣!”

乃制孙叔敖衣冠、剑履一具,并习其生前言动,摹拟三日,无一不肖,宛如叔敖之再生也。值庄王宴于宫中,召群优为戏。优孟先使他优扮为楚王,为思慕叔敖之状,自己扮叔敖登场。

楚王一见,大惊曰:“孙叔无恙乎,寡人思卿至切,可仍来辅相寡人也!”优孟对曰:“臣非真叔敖,偶似之耳。”楚王曰:“寡人思叔敖不得见,见似叔敖者,亦足少慰寡人之思,卿勿辞,可即就相位。”优孟对曰:“王果用臣,于臣甚愿。但家有老妻,颇能通达世情,容归与老妻商议,方敢奉诏。”乃下场,复上曰:“臣适与老妻议之,老妻劝臣勿就。”楚王问曰:“何故?”优孟对曰:“老妻有村歌劝臣,臣请歌之。”遂歌曰:

贪吏不可为而可为,廉吏可为而不可为。

贪吏不可为者,污且卑;

而可为者,子孙乘坚而策肥!

廉吏可为者,高且洁;

而不可为者,子孙衣单而食缺!

君不见楚之令尹孙叔敖,

生前私殖无分毫,一朝身没家凌替,

子孙丐食栖蓬蒿!

劝君勿学孙叔敖,君王不念前功劳。

庄王在席上见优孟问答,宛似叔敖,心中已是凄然。及闻优孟歌毕,不觉潸然泪下曰:“孙叔之功,寡人不敢忘也!”即命优孟往召孙安。孙安敝衣草屦而至,拜见庄王,庄王曰:“子穷困至此乎?”优孟从旁答曰:“不穷困,不见前令尹之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