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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周列国志(167)

作者:(明)冯梦龙

得臣掘马粪,出彭生之尸而殡之,不在话下。

再说嫡夫人姜氏,闻二子俱被杀,仲遂扶公子倭为君,捶胸大哭,绝而复苏者几次。仲遂又献媚于宣公,引“母以子贵”之文,尊敬嬴为夫人,百官致贺。姜夫人不安于宫,日夜啼哭,命左右收拾车仗,为归齐之计。仲遂伪使人留之曰:“新君虽非夫人所出,然夫人嫡母也,孝养自当不缺,奈何向外家寄活乎?”姜氏骂曰:“贼遂,我母子何负于汝,而行此惨毒之事?今乃以虚言留我!鬼神有知,决不汝宥也!”

姜氏不与敬嬴相见,一径出了宫门,登车而去。经过大市通衢,放声大哭,叫曰:“天乎,天乎!二孺子何罪?婢子又何罪?贼遂蔑理丧心,杀嫡立庶!婢子今与国人永辞,不复再至鲁国矣!”

路人闻者,莫不哀之,多有泣下者。是日,鲁国为之罢市。因称姜氏为哀姜,又以出归于齐,谓之出姜。出姜至齐,与昭公夫人母子相见,各诉其子之冤,抱头而哭。齐惠公恶闻哭声,另筑室以迁其母子。出姜竟终于齐。

却说鲁宣公同母之弟叔肹,为人忠直,见其兄藉仲遂之力,杀弟自立,意甚非之,不往朝贺。宣公使人召之,欲加重用。肹坚辞不往,有友人问其故,肹曰:“吾非恶富贵,但见吾兄,即思吾弟,是以不忍耳!”友人曰:“子既不义其兄,盍适他国乎?”肹曰:“兄未尝绝我,我何敢于绝兄乎?”

适宣公使有司候问,且以粟帛赠之,肹对使者拜辞曰:“肹幸不至冻饿,不敢费公帑!”使者再三致命,肹曰:“俟有缺乏,当来乞取,今决不敢受也!”友人曰:“子不受爵禄,亦足以明志矣。家无余财,稍领馈遗,以给朝夕饔飧之资,未为伤廉。并却之,不已甚乎!”肹笑而不答,友人叹息而去。使者不敢留,回复宣公。

宣公曰:“吾弟素贫,不知何以为生?”使人夜伺其所为,方挑灯织屦,俟明早卖之,以治朝餐。宣公叹曰:“此子欲学伯夷、叔齐,采首阳之薇耶?吾当成其志可也!”肹至宣公末年方卒。终其身未尝受其兄一寸之丝,一粒之粟,亦终其身未尝言兄之过。史臣有赞云:

贤者叔肹,感时泣血。

织屦自赡,于公不屑。

顽民耻周,采薇甘绝。

惟叔嗣音,入而不涅。

一乳同枝,兄顽弟洁。

形彼东门,言之污舌。

鲁人高叔肹之义,称颂不置。成公初年,用其子公孙婴齐为大夫,于是叔孙氏之外,另有叔氏。叔老、叔弓、叔辄、叔鞅、叔诣,皆其后也。此是后话,搁过一边。

再说周匡王五年,为宣公元年。正旦,朝贺方毕,仲遂启奏:“君内主尚虚,臣前与齐侯,原有婚媾之约,事不容缓。”宣公曰:“谁为寡人使齐者?”仲遂对曰:“约出自臣,臣愿独往。”乃使仲遂如齐,请婚纳币。

遂于正月至齐,二月迎夫人姜氏以归,因密奏宣公曰:“齐虽为甥舅,将来好恶,未可测也。况国有大故者,必列会盟,方成诸侯。臣曾与齐侯歃血为盟,约以岁时朝聘,不敢有阙,盖预以定位嘱之。君必无恤重赂,请齐为会。若彼受赂而许会,因恭谨以事之,则两国相亲,有唇齿之固,君位安于泰山矣。”宣公然其言,随遣季孙行父往齐谢婚,致词曰:“寡君赖君之灵宠,备守宗庙,恐恐焉,惧不得列于诸侯,以为君羞。君若惠顾寡君,赐以会好,所有不腆济西之田,晋文公所以贶先君者,愿效贽于上国,惟君辱收之。

齐惠公大悦,乃约鲁君以夏五月,会于平州之地。至期,鲁宣公先往,齐侯继至,先叙甥舅之情,再行两君相见之礼。仲遂捧济西土田之籍以进,齐侯并不推辞。事毕,宣公辞齐侯回鲁,仲遂曰:“吾今日始安枕而卧矣。”

自此,鲁或朝或聘,君臣如齐,殆无虚日,无令不从,无役不共。至齐惠公晚年,感鲁侯承顺之意,仍以济西田还之,此是后话。

话分两头。

却说楚庄王旅即位三年,不出号令,日事田猎。及在宫中,惟日夜与妇人饮酒为乐,悬令于朝门曰:“有敢谏者,死无赦!”

大夫申无畏入,庄王右抱郑姬,左抱蔡女,踞坐于钟鼓之间,问曰:“大夫之来,欲饮酒乎?闻乐乎?抑有所欲言也?”申无畏曰:“臣非饮酒听乐也。适臣行于郊,有以隐语进臣者,臣不能解,愿闻之于大王!”庄王曰:“噫!是何隐语,而大夫不能解,盍为寡人言之?”申无畏曰:“有大鸟,身被五色,止于楚之高阜三年矣,不见其飞,不闻其鸣,不知此何鸟也!”庄王知其讽己,笑曰:“寡人知之矣,是非凡鸟也。三年不飞,飞必冲天;三年不鸣,鸣必惊人。子其俟之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