狄公一人闷闷不已,想道:“我到此间,原是为国为民,清理积案,此时接连出这无头疑案,不将这事判明,何以对得百姓?六里墩那案,尚有眉目,只要邱姓获到,一鞫便可清楚,惟毕顺这事,验不出伤来,却是如何能了结?看那周氏如此凶恶,无论她不容我含糊了事,就是我见毕顺两次显灵,也不能为自己的功名,不代他追问。惟有回衙默祷阴官,求了暗中指示,或可破了这两案。”当时烦恼了一会,小二送进酒饭,勉强吃了些饮食。复与洪亮二人出去,私访了一次,仍然不见端倪,只得胡乱回转店中,安歇了一夜,次日一早乘轿回衙。先绕道六里墩见汪仇氏,将尸柩领去,方才回到衙中。先具了自己自处的公事,升坐大堂,将周氏带至案前,与她说了一遍,道:“本县先行请罪,但这案一日不明,一日不离此地。汝丈夫既来告你阴状,今晚且待本县出了阴差,将他提来询问明白,再为讯断。”周氏哪里相信,明知他用话欺人,说道:“太爷不必如此做作,即使劳神问鬼,他既无伤痕,还敢再来对质么?太爷是堂堂阳官,反而为鬼所算,岂不令人可笑!既是详文缮好,小妇人在此候信便了。”
当时狄公听她这派讥讽的话头,明知是当面骂他,无奈此时不好用刑惩治,只得命原差仍然带去,自己退入后堂,具了节略,将那表写好。然后斋戒沐浴,令洪亮先到县庙招呼,说今晚前来宿庙,所有闲杂人等,概行驱逐出去。自己行礼已毕,将表章跪诵一遍,在炉内焚去。命洪亮在下首伺候,一人在左边,将行李铺好,先在蒲团上静坐了一会,约至定更以后,复至神前祷告一番,无非谓:“阴阳虽隔,司理则同。官有俸禄,神有香火。既有此职,应问此事。叩我冥司,明明指示。”这几句话祷毕,方到铺上坐定,闭目凝神,以待鬼神显灵。
不知狄公此次宿庙,将这两案可否破获,且看下回分解。
第十一回求灵签隐隐相合详梦境凿凿而谈
却说狄公在郡庙祷告已毕,坐在蒲团上,闭目凝神,满想朦胧睡去,得了梦验,便可为死者伸冤,哪知日来为毕顺之事,过于烦恼,加了开棺揭验,周氏吵闹,汪仇氏呼冤,许多事件,团结在心中,以致心神不定。此时在蒲团上面,坐了好一会功夫,虽想安心合眼,无奈不想这件事来,就是那一件触动,胡思乱想,直至二鼓时分,依然未曾闭眼。狄公自己着急说道:
“我今日原为宿庙而来,到了此刻,尚未睡去,何时得神灵指示。”自己无奈,只得站起身来,走到下首,但见洪亮早经熟睡,也不去惊动于他,一人在殿上,闲步了几趟,转眼见神桌上摆着一本书相似。狄公道:“常言‘观书引睡魔’,我此时正睡不着,何不将它消遣?或者看了困倦起来,也未可知。”
想着走到面前,取来一看,谁知并不是书卷,乃是郡庙内一本求签的签本。
狄公暗喜道:“我不能安睡,深恐没有应验,现在既有签本在此,何不先求一签,然后再为细看。若能神明有感,借此指示,岂不更好。”随即将签本在神案上复行供好,剔去蜡花,添了香火,自己在蒲团上,拜了几拜,又祷告了一回,伸手在上面,取了签筒,嗦落嗦落,摇了几下,里面早穿出一条竹签。
狄公赶着起身,将签条拾起一看,上面写着五字,乃是第二十四签。随即来至案前,将签本取过,挨次翻去,到了本签部位,写着“中平”二字,按下有古人名,却是骊姬。狄公暗想道:
此人乃春秋时人,晋献公为他所惑,将太子申生杀死,后来国破家亡,晋文公出奔,受了许多苦难,想来这人,也要算个淫恶的妇人。复又望下面看去,只见有四句道:
不见司展有牝鸡,为何晋主宠骊姬。
妇人心术由来险,床第私情不足题。
狄公看毕,心下犹疑不绝,说道:“这四句,大概与毕顺案情相仿,但以骊姬比于周氏虽是暗合,无奈只说出起案的原因,却未破案的情节叙出。毕顺与她本是夫妇,自然有床第私情了。至于头一句,不见司晨有牝鸡,他想前日私访到她家中之时,她就恶言厉声,骂个不了,不但骂我,而且骂她婆婆,这明明是牝鸡司晨了。第二句,说是毕顺不应娶她为妻。若第三句,只是不要讲的,她将亲夫害死,心术岂不危毒。签句虽然暗合,但是不能破案,如何是好?自己在烛光之下,又细看得两回,竟想不出别的解说来,只得将签本放下。听见外面已转二鼓,就此一来,已觉得自己困倦,转身来至上首床上,安心安意,和衣睡下。